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
實驗室常產生廢水(無論是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法、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法、氣相液相、火焰分光光度計法、等須要排放廢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需排放廢氣、以及廢渣。由于各類化驗室工作內容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的化學物質及其毒性不同,數量差別也大。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防止環境的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化驗室的廢氣
化驗室進行可能產生有害廢氣的操作都應在有通風裝置的條件下進行,如加熱酸、堿溶液和有機物的硝化、分解等都應于通風柜中進行。原子光譜分析儀的原子化器部分都產生金屬的原子蒸汽,必須有的通風罩把原子蒸汽抽出室外。汞的操作室必須有良好的全室通風裝置,其抽風口通常在墻的下部。化驗室排出的廢氣量較少時,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但排氣口必須高于附近屋頂3m。少數實驗室若排放毒性大且量較多的氣體,可參考工業上廢氣處理辦法,在排放廢氣之前,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進行預處理。
化驗室的廢水
化驗室每天進行化驗操作,產生一定量的廢水。廢水的排放須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的污染物,稱類污染物。含有此類有害污染物質的污水,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收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產生裝置或其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檢驗。我國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高容許排放濃度總汞0.05 、 .烷基汞不得檢出、 總鎘 0.1、 總鉻1.5、六價鉻0.5、 總砷0.5 總鉛1.0、總鎳1.0、苯丙芘0.00003 單位(mg/L) PH值 6~9 、色度50、懸浮物70、生化需氧量30、化學需氧量100、石油類10、動植物油20、揮發酚0.5、氫化物0.5、硫化物1.0、氨氮15、氟化物10(低氟地區)、磷酸鹽(以P計)0.5、甲醛1.0、 苯胺類1.0、 硝基苯2.0、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5.0 銅0.5、 鋅2.0、
錳2.0
掃一掃,加微信
版權所有 © 2019 上海奧析科學儀器有限公司
備案號:滬ICP備13035263號-2
技術支持:化工儀器網 管理登陸 Google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