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大家更好地了解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下面我們來仔細說說其發展歷史。
分光光度法始于牛頓( Newton)。早在1 665年牛頓作了一介壇人的實驗:他讓太陽光透過暗室窗上的小圓孔,在室內形成很細的太陽光束,該光束經棱鏡色散后,在墻壁上呈現紅、橙、黃、綠、藍、靛、紫的色帶。這色帶就稱為“光譜”。頓通過這個實驗;揭示了太陽光是復合光的事實。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發展歷史
1815年夫瑯和費(J. Fraunhofer)仔細觀察了太陽光譜,發現太陽光譜中有600多條暗線,并且對主要的8條暗線標以A、B、C、D…oo。H的符號。這就是人們較早知道的吸收光譜線,被稱為“夫瑯和費線”。但當時對這些線還不能作出正確的解釋。
1859年本生(R.Bunsen)和基爾霍夫(G.Kirchhoff)發現由食鹽發出的黃色譜線的波長和“夫瑯和費線,;中的D線波長*一致,才知一種物質所發射的光波長(或頻率),與它所能吸收的波長(或頻率)是一致的。
1862年密勒( Miller)應用石英攝譜儀測定了一百多種物質的紫外吸收光譜。他把光譜圖表從可見區擴展到了紫外區,并指出:吸收光譜不僅與組成物質的基團質有關。接著,哈托萊( Hartolay)和貝利(J3alley夕等人,又研究了各種溶液對不同波段的截止波長。并發現吸收光譜相似的有機物質,它們的結構也相似。并且,可以解釋用化學方法所不能說明的分子結構問題,初步建立了分光光度法的理論基礎,以此推動了分光光度計的發展。1918年美國國家標準局研制成了世界上夕臺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不是商品儀器,很不成熟)。此后,紫外可見分光光度士很快在各個領域的分析工作中得到了應用。
朗伯( Lambert)早在1 760年就發現物質對光的吸收與物質的厚度成正比,后被人們稱之為朗伯定律;比耳( Beer)在1852年又發現物質對光的吸收與物質濃度成正比,后被人們稱之為比耳定律。在應用中,人們把朗伯定律和比耳定律聯合起來,又稱之為朗伯—比耳定律。隨后,人們開始重視研究物質對光的吸收,并試圖在物質的定性、定量分析方面予以使用。因此,許多科學家開始研究以比耳定律為理論基礎的儀器裝置。經過一個漫長的時期后,美國Beckman公司于1945年,推出世界上一臺成熟的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商品儀器。從此,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儀器和應用開始得到飛速發展。